2014年7月15日 星期二

7-11 x 蘭嶼 x 帛琉

對於 7-11 進駐蘭嶼,許多人表達反對的意見,以及支持的意見,其實真正的重點是在於「蘭嶼人的權益」。

目前多數人反對 7-11 進駐,因為將會衝擊到本土的雜貨店生態。也會分食到原本的市場。進而加倍的衝擊蘭嶼原來的文化及生活型態。

支持的一方認為,7-11 將會促進經濟的發展,也更加便利蘭嶼人的生活。

其實雙方都是正確的。兩個論點並不衝突,但 7-11 的進駐,絕對會對蘭嶼人傳統生活造成嚴重衝擊。先不談 7-11,光是漢人文化,金錢文化的進駐,對蘭嶼傳統文化早已造成嚴重的破壞。

現在還有多少人真正遵守傳統的禁忌?還有多少人願意靠芋頭田維生?還有多少人是靠拼版舟捕魚,而不依賴動力船呢?有工作可以打工賺錢,有多少人願意去補飛魚、曬飛魚乾呢?

這些問題不僅僅存在蘭嶼,在所有的原住民族都有嚴重的文化喪失破壞問題。我們身處於強勢文化的一端,7-11更是代表了更強大的統一集團。蘭嶼原住民能夠獲得的只有為財團工作的機會,當 7-11 的店員能夠為蘭嶼人帶來多少幸福?

【 財團進駐】→【購買並建置飯店、商店】→【雇用當地人】→【營利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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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實際上,當地人只能獲得少許的工作機會。利潤本身則又回到財團了。當地人,其實根本「沒有選擇的機會」。因為原住民沒有辦法與財團競爭。


《讓我們參考一下在帛琉,保障原住民權益的方式》

1. 土地只能租用,不能買賣。全都為部落所共有,所以不論飯店或是各種商店業者,必須與當地的原住民族租地。確保土地所有權。

2. 土地租約也包含了營業的分紅契約,每年可享飯店 10% 純利的分紅。以及優先保留房間、免費住宿權益。

3. 對遊客徵收環保稅,入境稅。使用者付費。並且以保護自然資源為主,必要十提高費用或關閉景點。

4. 採用血統主義,限制享有原住民權益必須為血緣原住民,嫁娶、認養甚至長住都不是原住民。


我們再著眼點拉回「蘭嶼人的權益」上面。

● 7-11 的便利性功能,是否一定要 7-11 才能完成?
● 宅配服務是否一定要 7-11?
● 各種食品的提供,是否必須以 7-11 為主?
● 24小時服務是否只有 7-11 能完成?

相信以上皆非,現行的機制有問題,與 7-11 是否進駐根本無關。但與帛琉對比後,可以發現,只有原民有錢,才有尊嚴,才有選擇


《所以不論何種財團商家要進駐,都應該至少以下列 4 項規則為前提才行!》

1. 土地部落公有,無私產,不可買賣、僅能租用,保留土地主權。
2. 採取營業分紅契約,確保財團一定收入比例,會用在照顧當地原住民。
3. 原住民自治,保留其文化與傳統。
4. 徵收環保稅、入境稅,讓原民以保護自己家園為業,無須淪為財團奴隸。

如果財團願意接受這樣的規則,相信一定可以為當地帶來好處。而也不需要在當地如同複製一般,不斷複製 7-11 ,可以與當地原有商家合作。協助發展套裝服務,例如宅配,冷凍食品,也會更加迎合當地的形象。

這樣做才是真正促進蘭嶼人權益的方式!而原住民將為我們保護他們珍貴的家園。成為雙贏的方式!








如果到蘭嶼,當功能相近時,你是想看 7-11 還是傳統雜貨店?






你想當 7-11 的店員?還是達悟的勇士?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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